简介:作为科研界的储备力量,研究生群体的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广泛关注,但救济渠道较为缺失。对研究生学术不端处罚进行救济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教育部规章、高校自制学术规范,但对救济的具体措施总体缺位。当前在实践中,采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维权救济方式成功率低、采用量小,使学生更愿意通过法律以外的途径进行救济,包括校内求助与校外求助。通过法律与实践的经验分析,"C9联盟"各高校在研究生救济方面普遍存在程序正义的保障力度参差不齐、制度调整对象的差异性区分不足、与我国科技法律的谦抑性要求尚有差距等问题,需要由此进行针对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