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税收执法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钱代法、自立章法等现象时有发生。究其根源,问题症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备,制约了税收法律效力的发挥。一是税收的立法层次不高,就目前开征的税种来说,绝大多数还是停留在暂行条例、暂行办法等低层次的法规上;二是税收法律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严密的统一体系;三是现行的某些税收法规还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四是现行税收制度还缺乏系统性和完整的规范性;五是还缺乏法律应有的刚性、惩罚手段单一。二、税收执法力度软化,阻碍了税收执法的效应。一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薄弱,给税收执法带来了无形的难度;二是税收管理上的不严密,也使执
简介:税收计划管理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圆满实现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完善,对税收计划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税收计划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有的甚至对税务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税收计划管理的新路子,进一步强化各级税务机关的计划管理工作。本文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现行税收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计划体系不够健全,不能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应有的作用。首先表现
简介:生态税自从20世纪40年代由庇古提出以来,至今已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由于课税的目的的的侧重点不同,生态税又可具体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可称为特定税或专用税,课征的目的是为筹集收入用于环境保护。第二类是收入型税收,主要是为了改变税收筹集结构。第三类是庇古税或调节税,开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影响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开征生态税意义重大,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筹集到一定的资金用来作为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能够约束纳税人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或破坏行为,通过调节其俨矫正纳税人的行为。另外开征生态税也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为如果没有生态税,污染企业所发生的负的外部性成本要由他人来出资补偿,而征收生态税则可以使这种负的外部效应成本内在化,从而促进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