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是指由国际组织、仲裁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非国家主体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商事仲裁证据事宜,自身虽不具有外部强制力保障,但却具有某种规范性的文本。由于仲裁证据“软法”响应了实践需求并填补了制度空缺,协调了两大法系在仲裁证据领域的差异,并契合了仲裁的核心价值与特质,它们在国际仲裁界享有广泛的影响力。但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全然归结于《仲裁法》的观点值得商榷。一方面,仲裁证据制度的升级并不以“硬法”的完善为必须。另一方面,目前已有域内外仲裁证据“软法”可供使用。我国当前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在于部分仲裁人士的理念和实践做法尚未与国际接轨,以及我国仲裁规则缺乏对仲裁庭证据裁量权的积极引导。本文呼吁切实提高仲裁主体运用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的能力,并在仲裁规则中增设涉外仲裁证据规定。
简介:本文在思考实现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目标时,提出了面对技术革命带来的巨大挑战,海关必须建设信息时代的现代化海关——数字化海关。文章认为:数字化海关的建设将促进海关业务建设,有利于实现全关境统一、规范、协调、高效执法;促进海关队伍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高效服务、文明廉洁的学习型海关队伍;促进海关人文环境建设,有利于创建一个宽松和谐、健康向上、团结协作、保障有力的工作环境。从更深层次讲,数字化海关的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海关管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在论述到如何建设数字化海关时,文章提出,为建设信息时代下的数字化海关,要确立“客户导向、有效监管”的管理理念,制订实施海关数字化战略方案,重组职能分工和组织机构,建设适应数字化要求的学习型海关队伍,优化业务流程和简化审批手续,建立以企业为单元、以风险信息分析为基本方法、口岸海关与后续稽查相结合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建立完善数字化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文章以极大的热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现代化海关的前景。当然,要实现这一前景,还须作缜密的论证和艰苦的工作,本文作为理论思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放发展的重大举措。本文致力于探索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质量的影响。利用2003年到2014年的跨国面板数据和差分GMM方法,本文发现:第一,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强度对东道国的“腐败控制”、“政府效能”、“政治稳定”、“规制质量”和“法治水平”存在显著的正效应,不但能在短期内改善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还能在长期中提高制度质量的均衡水平。第二,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于资源较丰裕国家的制度正效应更为强劲,特别是在“政府效能”、“规制质量”和“法治水平”三个领域,从而有助于资源型国家摆脱“资源诅咒”。本文的研究对于理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效应,评估“一带一路”建设的绩效和发展前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