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皇权制度的社会起源及其基础构建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确切纪年为公元前841年,由此上溯,皆为难于考证的历史传说时代。三皇、五帝等的传说,表现了早期人类集团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点的简单共同体的聚合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这种血缘共同体为其成员提供了相互认同的组织框架,作为一个无分层差异的社会,其组织和管理是依凭于对某一个人的某种非凡品质的信任来进行的,马克斯·韦伯称其为“卡里斯马权威”的社会组织模式[1]。当人类把地缘性特征赋予民族形成的过程时,氏族的自然血缘关系并未因此而被抛弃,而是沉淀下来,成为各氏族共同体走向地域性部落联盟的重要支点。当不同的氏族共同体以自然血缘关系向外部表示其群体的社会差别
简介: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重心在基层,重点在农村。近年来,村庄乱象倒逼地方政府创新,进而形成富人治村规则,但在村庄利益结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乡村治理需要在复杂制度成本和富人治村分利格局中寻找平衡。本文主要运用质性研究方法,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村级样本"浙江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通过对县乡村关系视野下宁海36条实践全过程的梳理,力图展现出东部沿海利益密集型村庄治理中制度创新的社会基础、实践逻辑及其与联村干部制度、涉农资金整合等制度关联的完整图景。研究表明,制度创新需要与之高度契合的社会基础,制度推广需要考虑其社会基础之上的制度成本,制度运行的实践逻辑是在县乡村关系的完整链条中展开,制度关联创新也需要服从于整个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