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自1994年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试点评估,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正式确立了周期性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列入首轮评估计划(2003年~2007年)的592所本科高校中,已先后有500余所接受了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的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也已经评估了587所,首轮评估工作即将结束。对这样一项规模浩大的工作,应该如何认识和评价?它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经验?还存在哪些问题不足?今后如何进一步改进完善?这是关系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此,本报特别刊发这篇专题文章,对近十五年来的高校评估工作,特别是本轮评估工作进行回顾与展望。
简介: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第60条规定环境保护限停产取代之前的限期治理,进而通过部门配套规章、环境保护单行法修改等初步形成环境保护限停产法律规范体系,但在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与监管措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当对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的适用情形予以区分,但各环境保护单行法应当予以统一,并且明确规定适用的例外情形。我国环境保护限停产应当建立前置程序、细化期限规定和完善决策程序,以完善实施程序规范。同时,环境行政主体对排污者实施环境保护限停产后的整改情况负有监管职责,应当加强责令后的督察、解除后的跟踪检查,以及健全与之并处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