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简介:一、卡拉OK词曲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卡拉OK使用费用应支付给谁?卡拉OK的词曲作者还是制片人?对此,人们的观点并不一致。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卡拉OK系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简介:11月25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颁奖仪式同时举行。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关于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的思考
卡拉OK词曲作者著作权问题研究——探讨卡拉OK词曲作者能否向经营者主张权利
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阎晓宏发表主题演讲,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和最具影响力企业颁奖同时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