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跨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跨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跨界环评的实践。
简介:晚近,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发展进程中一支重要的结构性力量,对于传统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全方位冲击。文章认为,这种现象表征了传统国际经济法的诸多问题和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触及到国际经济法的总体架构和理论前提,是一种国际经济法的“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为南北发展矛盾、国家中心主义、经济中心主义和发展意识形态等。文章尝试提出了解决此种“合法性危机”的可能思路,具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信息、生成、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的开放准入,国际政治、经济、社会、人权、文化诸种领域和各种问题的关联互动以及国际经济法从权力模式向法治模式乃至治理模式的范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