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法官在判断公序良俗的过程中,应当尽量抛弃其主观好恶等个人因素。在判断标准的选择上,法官应考虑当事人所属的民族与地域,适当借鉴经验主义标准与唯心主义标准,顾及普通人的感受与专家的评判。在进行判断时,法官既要重视普通人中间的流行意见,又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简介: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因其固有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为此,设立公序良俗原则的正面评价标准和消极限制标准能够为其适用提供良好参照;类型化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的现实表现;而必须穷尽规则、以实现个案正义为目的以及须充分说理则是对滥用公序良俗的最后限制。
简介:<正>波斯纳的著作名历来都很直白,清澈透底,直达著作的主题或问题。但也不要掉以轻心——“以往的失败就在于轻敌哟”;在像他这样的文字老手的手中,直白中说不定隐含了某些机智和诡黠,反映出他对文字的敏感和精细。
简介: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海山认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多以成文法或司法判例形式对公序良俗违反型侵权行为予以明确规定。有学说试图证明我国民法对公序良俗原则已有明文规定。但明显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侵权行为却根本损害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将两者等同起来在
简介:诉讼过程是个向社会开放的动态过程,公共政策就是沟通司法与社会的一个桥梁,作为公共政策之一的公序良欲,具有法律原则,行为依据及法律渊源的三重属必,而,公序良俗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在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实践时,又必须在必要,及时的框架下,采纳相应的司法标准与司法规则。
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
论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
论公序良俗原则滥用的限制
追求理论的力量--《法律理论的前沿》代译序
对公序良俗违反型侵权行为应予立法规制
公序良俗与司法活动-诉讼过程的动态分析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