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以来,信阳市法学会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2016年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社科组织先进单位”。从建立基层法律服务站为基层群众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到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从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到建设开拓普法教育新阵地……信阳市法学会正在不断创新手
简介: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先後提出了建设“一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一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提供了一个包容性巨大的发展平台,能够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实现互利共赢。四年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是重要保障。中国政法机关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本期特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分别采取的措施以及成效。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主要由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组成。在"宜粗不宜细"、忽视表达自由保护和利益平衡的立法观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存在立法空白、立法模糊和立法矛盾之处。为此,立法者需要更新立法理念,确立"规则粗细适宜"立法指导思想,注重表达自由的制度保护,保持权利主体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告知义务、通知内容、形式以及补充各方处理通知的具体程序和方式等来填补法律空白;明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的主观要件,进行统一规定,消除法律规则内部与外部的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的互动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以持久的生命力。
简介:在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预付款项不予退还'内容时,其属于我国《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如若消费者无正当理由地单方终止消费,并造成服务提供不能履行时,应依服务合同上的价金风险负担规则,肯定经营者继续享有报酬请求权。在合同约定消费者应负受领配合的义务时,消费者拒绝受领的行为同时成立违约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划定上,应受可预见性规则、过失相抵规则、减轻损失规则及损益相抵规则的调节。在评价拒绝受领行为的法律效果时,应将价金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区分考察,不宜混同。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请求权基础思维方式的运用,仍然亟待加强。本案裁判虽有较大偏误,但亦有可肯定之处,同时遗留下诸多问题有待将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