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司法实践中,捕后轻刑案件[1]所占的比率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逮捕措施的过度适用,也折射出逮捕案件的整体质量不高。为提高逮捕案件的办理水平,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全年捕后轻刑的案件情况[2]进行了调查和汇总分析,以期发现实际工作中造成逮捕条件适用偏差的原因,切实提高审查逮捕工作水平。一、该地区2013年捕后轻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总
简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1)民请字第10号《关于刊登侵害他人名誉权小说的出版单位在作者已被判刑后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出版单位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小说,原告多次向出版单位反映,要求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出版单位未予置理。在作者为此被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后,出版单位仍不采取措施,为原告消除影响,致使该小说继续流传于社会,扩大了
简介:2005年1月1日,严重阻碍国际纺织品贸易发展的纺织品特别管制体制走到了终点,纺织品贸易从此也适用一般的关于商品贸易的WTO规则。中国希望以其巨大的比较成本优势收获这一自由贸易的果实,但其他国家的纺织品生产者们却对此惊恐不安,并强烈要求采取临时的市场限制。本文先介绍了纺织品贸易的历史和三种其他的保障措施,重点介绍了仅针对中国的纺织品保障措施机制的适用前提、内容和程序步骤,并与其他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比较,接着讨论了自2005年1月1日起征收的中国纺织品出口关税,最后是一个简短的结语。
简介:一事不再理原则要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作者通过对某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引介,详细阐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范围,同时也阐述了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争议案件中的撤诉后再起诉时例外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简介:在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是否允许最初转让人直接向最终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也即进行中间省略登记,有关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与学说见解不一.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不承认中间省略登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创设最终受让人对最初转让人的中间省略登记请求权,在公法和私法方面会带来很多负面后果.对于最终受让人的登记请求权,可以通过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加以保护.
简介:
简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粤法经行字第55号请示收悉。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协议或者翻悔的,可否申请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简介:高检发刑申字[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201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简介:近来,有的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请示.对第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后.在第二审开庭审理中又要求撤回上诉的,是否允许撤回上诉。经研究,批复如下:
刑事诉讼中捕后轻刑案件情况分析及防治对策——以山东省枣庄市2013年案件数据为分析样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刊登侵害他人名誉权小说的出版单位在作者已被判刑后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
对抗中国产品出口的盾牌(Ⅱ)——在WTO纺织品和服装特别管制结束后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保障措施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撤诉后再起诉的受理——袁照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人民政府不服林木确权一案
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的中间省略登记——嘉德利公司诉秦龙公司、空后广州办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糾纷案评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翻悔,可否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 法释[20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