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对特殊侦查取得证据的法律地位予以了认可,规定采用特殊侦查措施得到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该规定出台之前,侦查机关使用这类证据通常包括转化使用、非公开使用和直接公开使用等方式,按照该规定对特殊证据的认定原则,应尽量直接使用特殊证据,但鉴于立法、司法等原因,转化证据和非公开使用特殊证据的方式也会存在。这几种方式在内线侦查、外线侦查和技术侦查等侦查措施中又有不同的适用。
简介:欧洲人权法院在库比洛夫诉俄罗斯一案中认定:警察实施了酷刑,判给库比洛夫的赔偿数额过低,并且法庭护卫使用武力不符合比例原则。这一判决给予我国的启示有:酷刑行为的认定应当结合受害人被造成身体伤害的医学证据和政府能否对嫌疑人身体损害的医学证据作出合理解释;"有效调查"的标准包括调查必须全面、迅速、独立、规范,调查应当包括对责任的认定及追究;如果公民向法院起诉警察过度使用武力,警察就必须证明自己使用武力存在"合理的依据",否则就可能败诉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应当合理。我国应当在保障调查的有效性、对警察使用武力进行审查以及刑事赔偿的启动程序和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