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究竟是政治文件还是法律协议,及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是否可以排除《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成为分歧极大的法律争议。菲律宾和仲裁庭均主张《宣言》仅仅是一份政治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不能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中国主张《宣言》关于通过谈判途径解决争端的规定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协议,且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因此菲律宾不可以依据《公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就相关争端提起仲裁。本文认为,《宣言》在争端解决问题上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条约;其是否可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本质上是个法律适用问题,从海洋法角度讲,根据《公约》第281条的规定,《宣言》无法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仅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形成制约;从条约法角度讲,《宣言》与《公约》构成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关于同一事项先后所订条约之适用”问题,相关争端应适用《宣言》提出的谈判和协商途径,据此方可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文章首先从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两个核心法律争议,并杭理菲律宾、中国各自主张以及仲裁庭对此争议的结论。其次论证《宣言》的条约属性。第三,分别从海洋法和条约法两个视角分析《宣言》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排除。
简介:近年来,日本对中国南海事务的干预力度不断增大,愈来愈明目张胆,系除美国之外介入程度最深、最积极的域外国家。其紧追美重返亚太战略步伐,密切配合美南海政策作为,主动充当东盟国家特别是相关声索国的坚强后盾,给予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种援助,竭力煽动他们集体与中国抗衡;借南海问题恶意渲染"中国威胁论",诋毁中国国际形象,打着国际法的幌子强力制约中国,力挺菲律宾提出南海国际仲裁案,多方拉拢域外国家深度介入,推动南海问题的多边化、国际化;不惜悖逆民意,强势通过新安保法,解禁集体自卫权,频频派出海上自卫队舰艇赴南海刷存在感,访问港口,举行联合演习,配合、支持美在南海的军事行动,为日本直接军事介入南海清障铺路做准备,力争形成东、南海"联动机制",最大限度争取在东海、钓鱼岛海洋权益斗争中的主动地位,减缓中国崛起步伐,迟滞中国发展强大进程,努力夺回日本在中日战略博弈中的优势地位,取代中国成为亚洲第一强国,重振昔日军国主义雄风,实现政治、军事大国的狂妄野心。
简介:大致从2007年土耳其“正义与发展党”再度执政并推行“新奥斯曼主义”政策以来,泛突厥主义获得新动力,相对于之前的泛突厥主义进程(1991年至2005年间),类似现象或可称为“新泛突厥主义”。2009年,土耳其明确以“新奥斯曼主义”作为治国和外交方略,其实是对之前政策的确认,而泛突厥主义正是“新奥斯曼主义”意识形态兼容的部分。与此前相比,土耳其与中亚、高加索相关各国互动更加频繁,中亚、高加索各国积极配合,各方合作水平提升;初步具备了机制化的合作平台,进行突厥语国家的多边合作。土耳其政治家不仅用“新奥斯曼主义”凝聚国民,也在争夺中亚、高加索的“大牌局”中,获得地缘文明、地缘政治优势,其影响不断扩大,是一个值得观察的现象。现在,俄罗斯、西方国家和土耳其在东欧和中东的激烈争夺必将影响中亚形势,而中亚地区与中国国家安全紧密相关。泛突厥主义也会给中国带来意识形态一文化的挑战、甚至安全威胁。因此,必须深入观察其动态和趋势并积极应对。
简介:本文介绍与东盟保持长期战略对话关系的10个主要贸易伙伴,并概括介绍当前东盟进行对外双边自由贸易合作的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从市场份额的角度分析比较其中代表性的5个经济体与东盟构建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基础和前景,借以评价和判断今后东盟对外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格局与发展态势。
简介:俄国第一批女企业家诞生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作为早期走入公共领域的妇女代表,她们深受法国大革命后迅速在欧洲蔓延开来的女权主义思想的影响,脱胎于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将为妇女争取劳动权和协助其经济独立作为企业创办的首要任务。为使俄罗斯中下层妇女摆脱束缚,获得社会身份,以特鲁勃尼科娃等为代表的上层社会精英女性,利用自身在地位、财富和能力方面的优势,大胆闯入男性主导的国家经济领域,创办了俄国第一批专门为妇女提供就业机会的劳动企业:缝纫工场、书店、印刷所、出版社、翻译公司等。她们的实践活动为“走出家庭”的妇女提供了生存方式和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妇女群体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进一步推动了俄国妇女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