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人民崇尚和平,主张“和而不同”、与邻为善的思想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中国力主与周边国家实施睦邻友好政策。对此,本文分别就中国实施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政策。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中国实施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政策的主要内容、中国奉行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的政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中国人素以“贵和”而著称,“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冤家宜解不宜结”等格言,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价值部分。今天,在全球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经济一体化不断加深的过程中,着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思想和“人和”精神,对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推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和平进程,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简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作为民事诉讼处理的程序规范规则,民事诉讼法律修订草案在2011年公布,民事诉讼法律修改活动自此全面展开。民事诉讼法律修改前后,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作用,还要求对民事检察制度以及民事诉讼法律修改内容等作进一步的完善,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潜力和活力,并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本篇文章在此基础上,主要从民事诉讼法律修正前后的法律监督问题以及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分析,实证对比民事诉讼法律等一系列的监督制度运行状况,从案件受理以及法律监督效果等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细化分析。
简介:西方国际关系学界的流行观点认为,中国专注于实现本国利益而愈发进取。特别是在近年有关南海、东海争端中,中国被描述成咄咄逼人和野心勃勃的。事实并非如此,近年来中国外交和安全政策行为的变化,反映出中国领导人的某种不安全感和反应性特点。中国领导层尚未进入其国际新角色的状态,中国对其快速发展而产生的各种国内和国际挑战,以及不可避免的紧张,尚未做好管理的准备。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看,中国崛起的这种内向特性却往往被忽视,主导西方学界的新现实主义对此无法进行解释。这就需要一种新古典现实主义分析框架,同时强调中国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国际和国内条件变化。这种分析框架能够为中国崛起的现实主义分析提供更强有力的理论基础。
简介:本文追溯未成年人刑责减免观念与制度的历史、当代实践、困境及化解之道。首先,自周代已降中国一贯采取"德主刑辅"的社会控制。其中,青少年刑罚减免原则便是教化为主刑罚为辅的表现之一。传统时代青少年越轨者虽可减免国之罚,但不免于乡治之"礼法"。其次,当前中国处于转型期,一方面,基层空心化甚至暴力化导致价值失范与教化缺位,另一方面,提前身体成熟的青少年往往不得教养而趋暴力化。若不顾当前价值失范期教化缺失的实情,却继续听任青少年犯罪者仅凭年幼而几近无条件免于处罚,无异于养虎遗患。当然,也需谨防不教而诛。最后,化解之道在于:从人性流品不齐与教化重建看,宜教与罚并行不悖;差异对待,先教而后罚,加强家庭、学校的教化与社区纠错功能等;不迷信教化万能,对不可教化者待之以刑。
简介:2008年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立以来,累计接纳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获得认可的同时,实践中也暴露出设立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与矫治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运营方式单一制约发展等问题。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在于我国少年司法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在于观护基地运营模式不系统、不规范,定位不明,社会支持不充分。以"帮教、感化、挽救"的方针为基准,从少年司法的独立视角出发,分析国际条约、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有着法律依据与现实需求。以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例,探析观护基地替代羁押措施、提供司法处理依据、预防再犯罪的功能,提出建立"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观护基地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