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公共性意义上的公民,分享着两项公共权利,承担着两项公共义务。他们不仅能够感知和理解公共权利和公共义务,而且具有把它们化为现实的公共感能力。用公共感能力确定公民的资格,为公民的概念提供了规范的标准,从而与国籍描述的公民资格区分开来,把公民定义为与市民不同的公共角色。公民作为公共的角色,应该积极地从正反两面培养自己的公共感能力,不断创造自己作为公民的价值。
简介:社会舆论往往对教师有较高的道德期待,希望教师有美德,能够为人师表。但教师往往会把自己仅仅看成是一个知识的传授者,把知识和技能教育看作自己当然的职责,而放弃自己道德实践的主体地位。教师在何种意义上承担道德教化的责任,在何种意义上具有道德实践的主体地位?对此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简介:<正>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着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邓小平文选》第47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没有教育,不能没有教育的承担者一教师。在四化建设的大业中,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教师这个神圣而又艰难的职业,愈益显示其特殊的重要性。近几年来,《教师道德》的书籍相继问世。现在,由于超教授主编,李奇同志作序的《教师伦理学》,已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这是师德研究的新成果,也是职业道德研究的新收获。
公民资格论——政府公共性视界中的公民公共感能力探究
教师的道德实践主体地位
师德研究的新成果——《教师伦理学》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