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为加强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国家建立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在《网络安全法》中进一步明确固化。针对有线电视网络安全,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依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先后编制了《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D/J037-2011)(以下简称“定级指南”)、《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D/J038-2011)(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D/J044-2012)(以下简称“测评要求”)等系列文件,指导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做好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以下简称“等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