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少数民族的宗教权,包括民族宗教信仰权、宗教生活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公法形式,允许和保障各少数民族享有信仰自己所崇信的宗教教义,教旨、教派以及供奉自己所笃信膜拜的教主、教神的自由权利;同时享有参加和实行各种宗教仪式活动的自由权利。这里,所谓少数民族,一般指多民族国家中相对主体民族人数较少的民族;在国际社会或多种族、种群或尚存殖民领土、非自治领土或托管领土国家中,除上述涵义外,“少数民族”还兼含在一定法域中居于“从属”地位的特定的人们共同体或特定民族(种族、种群)综合体。例如海湾地区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库尔
简介: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精神支柱,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积极向上的凝聚力量。能够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对内动员民族力量、对外展示民族形象的重要功能,侧重于价值判断。民族精神是一个动态过程,只有与时代相结合,吸收时代精神,才能焕发生命力,才能成为现实的、真正代表民族根本利益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熔铸在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精神品格之中。民族精神认同就是对民族精神的认可、承认、接受、继承、创新、发展,尤为重要的是身体力行,并使之发扬光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和发展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民族精神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