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海关总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的精神,鼓励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对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本文疾呼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得实行同一标准.应该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实际负担能力双重标准综合确定扣除标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并增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本文提出的重要观点之一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受价格因素影响.收入存在差距但是支出也存在正比差距.所以应该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一味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在全国适用.经济不发达地区自然很少有此类个人所得税可征,既不公平又影响财政收入。笔者建议东中西部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及个人负担特别情况申报制度。
简介: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简介:现将《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内资企业(一)对符合总局文件规定要求,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第一年上报省局审核确认的申请日期为次年3月底以前(2001年度的申请延长至2002年7月底以前);第二年及以后年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一刀切”不符合我国国情——兼论税收公平原则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报告的通知
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公民生存权的认定开创我国法制史的先河——追税不会追到倾家荡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请示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