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放射源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涉源单位法制和防护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运输、退役等环节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突出;有关部门对供货源头单位管理监督不力,漏管失控;非法销售带来非法运输;一些用源单位关停并转后大量放射源闲置不用,致放射安全很少有人问津;闲置源、退役源流出社会的渠道不畅。在内部管理上,部分职能部门重收费、重罚款,轻管理;卫生、公安与环保部门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是否作为涉源单位管理存在分歧,工作协调不力;大部分省级公安机关放射源管理基础薄弱,民警业务素质不适应专业管理需要;法规滞后。初步对策是:宣传普及核放射常识和法规,提高公众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和法制意识;严把放射源流向社会的入口关;疏通闲置和退役源的回收渠道;规范管理部门放射安全监督行政行为;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下放,进行属地管理等。
简介:<正>项楚,国际著名敦煌学家,中国著名文献学家、语言学家和文学史家,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中国敦煌叶鲁番学会副会长,四川联合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40年出生于浙江永嘉县.196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65年四川大学研究生毕业.1985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一等奖(迄今为止唯一的一等奖);1991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获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奖.研究领域以敦煌学为核心,旁及语言、文学、文献、文学批评和佛学诸方面,其中对于敦煌俗文学作品的研究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其代表作有《敦煌变文选注》《巴蜀书社,1990),《王梵志诗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敦煌文学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敦煌诗歌导论》(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敦煌歌辞总编匡补》(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和《寒山诗注》(中华书局,即出).对于普通人来说,敦煌学起根儿即笼罩着神秘瑰丽的色彩;而素来与敦煌学少缘的四川,十年前突然冒出一位敦煌学大
简介:1935年民国刑法分论第二十一章第282条至第292条规定了杀人罪,其内容可概括为:第282条,杀人罪正犯;第283条,杀直系尊亲、旁系尊亲之罪;第284条,杀人罪当处死刑之客观情形;第285条,杀人罪当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主观情形;第286条,当场激愤杀人;第287条,母于生产或甫生产后杀其私生子;第288条,同谋杀人;第289条,同谋杀直系尊亲属或旁系尊亲属;第290条,教唆或帮助自杀;第291条,过失致人死亡;第292条,本章犯罪所褫夺公权。[1]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所涉杀人案件84件,其判决大抵都依照相关法条作成,其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