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当按照不低于原值的10%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扣除,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而我们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中,却发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按税法的有关规定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遇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重新计算一下开始获利年度以前的几个会计期间的扣除残值以后的固定资产的折扣,看其对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借以重新确定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2.如果开始获利年度没有变化,那么应该将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扣除免税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影响所
简介:固定房贷利率是指银行与住房贷款者签订房贷合同时,按当时的相应贷款期限确定利率,且在贷款合同期内这一确定利率固定不变。在许多西方国家(如美、英、法、荷等),固定房贷利率都是一种常见的房贷利率产品。而在我国,房贷利率制定的依据是1996年制订的《贷款通则》,根据这个规定,贷款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央行利率政策指引下的浮动利率。虽然2005年3月17日央行首次提出了固定房贷利率这一概念,并称:“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由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固定房贷利率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