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着眼于高质量发展,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长期以来,土地作为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在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土地征收是推动这一基础性资源向市场化流动的重要途径,亦是调节城乡土地需求与供给关系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推动下,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同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土地征收环境,新《土地管理法》构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作为土地征收的刚性程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工作仍有待进一步规范。本文基于《土地管理法》的制度定位,梳理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优化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