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早在“体育大纲”年代,对运动保健和新兴运动项目等体育知识的学习或介绍曾有“硬性”的室内学时规定。在如今现行的新《课标》中则没有具体规定,只是:“高中生在三年的体育学习中,必须修满11个学分,其中《田径》和《健康》教育专题为必修模块,每个模块18学时,修满得到1个学分……体育知识应与实践相联系,应穿插渗透进行……”--这其中提到的“体育知识”,是指与本校所开展的体育教学项目相关的内容,而对于高中生们急需了解的未开设的新兴体育项目或不熟知的或民间的、或奥运、体育时讯以及与体育有关的高考等方面的知识没有提及。目前,户外模块的田径必修和各种选项教学以及室内的《健康》专题教学开展良好,各省市一般都将《健康》模块的18学时分散安排在3个学年中,根据天气情况进行《健康》室内教学,即每学期2~4课时左右。在实际教学中,每学期有20~22周(约38~40节体育课时),除去《健康》模块的必修,由于天气原因所造成的室内课时还是有1~4节的剩余,有不少体育教师时常会自觉利用这些课时,应同学们的要求讲述有别于《健康》模块的体育知识。根据多年来我们对室内课时的记载及体育知识的教学实践和经验,在2011年的6月中旬,连云港市的4所高中(3所普高、1所职高)联合申报了江苏省十二五课题《高中体育知识模块的设置及教学的实践性研究》,意在利用多余的室内课时进行体育系列的知识教学;设定《体育知识》选修模块,修满16~18学时即得到1个学分;通过各个年级的教学实践,逐步形成一整套《体育知识》选修模块的教学体系。该课题于当年底获得批复并被立为省十二五中长期重点课题。一年多来,我们进行了有关此内容的大量实践及研究工作,在这里主要将我们所实践�
简介:本文基于法律视域下探索与分析当代学生体质下降的原因与对策。学生体质下降与体育立法缺乏学生法律认知薄弱等因素相关。提出注重从体育立法以及体育法律知识的普及等方面改善学校体育现状促进学生体质的提高。过去进行的六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表明,青少年体质总体上持续下降。学校体育活动是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体育立法较少且层次高,与学校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是需要提升和完善。而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学校体育工作者的尽心尽力更需要体育法规的保驾护航。因此加强体育的立法、普法、执法工作刻不容缓,本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学校体育发展的实际,为增强学生体质夯实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