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以来,以中发[2002]12号文件为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连续3年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极大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国的就业局势基本稳定。2003年、2004年,年均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15万人,与2002年之前相比,每年多增加2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到今年9月底,全国城镇1500万下岗失业人员中,已有。134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其中348万大龄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日益完善,各级政府普遍加强了领导和协调,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