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4号(浙江省财政厅、税务局以浙税[1994]50号、[1994]财办10号文转发)第二条所列货物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涉及有关会计核算问题应如何进行处理?答:涉及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按以下原则办理:1.企业销售所列免税货物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入帐,不需计算销项税额。2.企业购入所列免税货物时,应按支付的帐款记入购进货物的采购成本,不能比照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会计处理执行。3.既生产经营免税货物,又生产经营应税货物的企业,若购入的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能确定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免税货物的,其应计进项税额可直接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用于生产经营应税货物部分的进项税额则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购入的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难以确定用于生产经营免税货物或应税货物的,其进项税额可以先全部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待货物销售时再按照当月免税货物销售额占当月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出当月全部进项税额中不得抵扣的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并根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为: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简介:一般来说,审计风险由三部分组成,即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固有风险是被审计单位自身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中存在错弊的可能性。可见,固有风险的产生取决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业务性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品德等,固有风险与审计人员的工作无关。审计人员无法通过自己的工作来降低固有风险,审计人员只能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分析和判断固有风险水平;控制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其存在的固有风险不能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加以防范、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控制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水平有关。被审计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差错和舞弊。结果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要的缺陷或不能有效地工作,那么差错和舞弊就会进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系统,由此产生了控制风险。
简介:<正>问:股份制企业合并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时,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不同的项目应如何处理?答:股份制企业的会计报表项目主要是参照工商企业报表项目设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项目和股份制企业的会计报表项目有所不同,对不同的项目在合并会计报表时需作如下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报表(简称外表,下同)中的“有价证券”项目,合并报表时在股份制企业合并报表(简称股表,下同)中列“短期投资”项目。2、外表中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项目,合并报表时应根据其反映的内容在股表中分别列“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项目。3、外表中的“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其他无形资产”三项,合并报表时在股表中合计列“无形资产”项目。4、外表中的“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递延投资损失”、“其他递延支出”、“待转销汇兑损失”五项,合并报表时在股表中合计列“递延资产”项目。5、外表中的“应付工资”项目,合并报表时在股表中列“其他应付款”项目。6、外表中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合开报表时在股表中列“应付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