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会计法》突出了会计约束与会计监督的制衡作用,阐释了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经济行为的管理与约束的必要性.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一制度应符合四项要求:一是记账人员与审批、经办、保管人员职权分离并相互制约;二是明确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明确财产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四是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这就为遏止当前经济活动中多种错弊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新《会计法》所指的内部监督制度,习惯上也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有效地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
简介: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手段。同时,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对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已成为现代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27条明确提出,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制度。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和我国加入WTO脚步的加快,在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显越发地重要起来。本文就建立内部控制所要实现的目标体系,构建内部控制框架的关键点和我国企业的现状及对策发表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