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贯彻落实《审计法》,首先应抓好学习与宣传。审计部门的同志在学习中要深刻领会各项法律条款,把能够熟练地掌握法律条款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把能够准确地掌握执法尺度作为学习的目的。属《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范围的单位,也要认真抓好《审计法》的学习,这些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带头学,通过学习弄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审计工作。审计部门的同志要肩负起宣传《审计法》的责任。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宣传媒介,搞多种形式有实效的宣传工作,把《审计法》的宣传推向全社会。要把宣传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向被审计单位具体地、直接地宣传《审计法》。使审计深入人心,让社会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对《审计法》的执行问题,我向审计部门的同志提三点要求;一是使执法行为规范化。按照《审计法》的规定,改进、完善原有的工作方法,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措施,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办事。依法审计就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三是注意总结经验。《审计法》是审计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应注意继续总结经验,为审计的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简介:<正>南宁地区行署于1994年11月4日召开了学习贯彻《审计法》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地区行署费副专员、行署卢副秘书长、审计局领导、人大办、政协办及地直各单位的领导。会议由行署卢副秘书长主持,费副专员和傅耀辉局长就学习贯彻《审计法》讲了话。费副专员在讲话中强调,国家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出台《审计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施行,不只是审计机关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管理和监督活动的各个方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审计法》的精神实质,明确审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树立依法审
简介:近年来,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各地都在进行各种尝试。山东、江苏、浙江、上海、深圳、湖北等省市也都在积极试行会计主管委派制。他们的共同目的是想通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化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以达到维护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干部清正廉洁。不可否认,这一举措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难题、避免单位负责人对财务工作干扰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笔者认为,“会计委派”这一制度从理论上看只能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要解决问题,还要从根本做起。尤其是在新的《会计法》颁布、实施后,这种方式已没有必要。以下,是笔者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简介:<正>刚刚颁布的《审计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法。它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立法空白,也是十年审计工作的科学总结和新形势下的创新,把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审计领导体制、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方法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进一步确立了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审计法》对一些审计事项的审计内容和方法作出了富有新意的规定,还参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吸取了国外审计法律制度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所以《审计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强化审计监督的好法律。《审计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审计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