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宪政”这个词是在近代随着被欺凌的痛苦与屈辱一道进入中国的。由维新志士康有为、梁启超为主进行的“戊戌变法”倡导君主立宪失败以后,中国又经历了惊心动魄、令国人如打翻了五味瓶般难以言说其味的义和团运动。在志士们流淌着的汩汩鲜血中,在义和团与无辜百姓那滚滚落地的头颅上,被迫颠簸于千里黄尘之中的清政府终于明白了不变至少自个也难以图存的道理,遂于1901年进行了军事与教育改革,但制度方面的变革却是一拖再拖,直到1905年日俄战争后方才看清即便“量中华之物力”,也难“结与国之欢心”,万般无奈中被迫考虑立宪政体的可行性,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清政府公布《立宪筹备事宜清单》,宣布了逐年要办的立宪事项,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