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某医院涉及放射诊疗许可行政处罚案的分析,探讨卫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为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提供参考和借鉴,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
简介:
简介:北京市某医疗机构在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时,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持证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暂行规定》,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了一份由北京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该报告称:“机房实际面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该设备及场所不具备办理放射工作许可相关手续的条件”。在评价报告不合格的情况下,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向该医疗机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还是《不予许可决定书》,存在不同意见。本文拟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某医院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被处罚案例分析
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由一起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案件引发的思考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8月26日卫生部令、公安部令第16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