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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不能以结婚登记程序瑕疵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婚姻的效力也不因为结婚登记程序的瑕疵而受影响。对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予以补正或重新确认是可行的。婚姻登记程序的规范意义,重点在于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违反婚姻登记程序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

  • 标签: 结婚登记 程序的瑕疵 行政行为
  • 简介:目的解释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其在行政裁判领域中的价值和意义不容忽视。而目前研究很少基于行政法规范这一特定领域加以考量,对目的解释方法在行政裁判实践中的诸多现实问题亦缺乏回应。本文从行政法律文本的实证考察出发,分析其第1条所呈现出的"目的化"趋向,即宏观层面的"目的"特征化趋向明显、中观层面的立法目的向多元化发展、微观层面的目的之阐述更具明确化,在此语境下展开对行政裁判目的解释的地位及其规则的讨论:从行政立法"目的化"对目的解释的影响来看,理论上将促进目的解释方法研究的发展,观念上有利于强化法官目的解释观,实践上有助消解目的解释的司法困惑;在行政裁判中,应赋予目的解释特殊地位,确定其在解释方法上的终极标准性意义;就目的解释的规则而言,要正确处理不同"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确立"显性目的"相对于"隐性目的"的相对优势,促进整体目的与条文目的之互动与融合,并对整体目的与整体目的之间的适用冲突设计解决之法。

  • 标签: 行政裁判 行政法律 目的解释 地位 规则
  •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刑事诉讼法所力图构建的证人出庭作证体系.而且理论界存在将此项规定误读为中国封建法上的“亲亲相隐”和西方“亲属拒证特权”.《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中国法上的“亲属拒绝出庭权”,既阻碍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不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趋势.在厘清对《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误读的基础上,应当借鉴《刑事诉讼法》已确立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制度,采用授权性规定为主、例外性规定为辅的模式进行重构.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拒证特权 拒绝出庭权 缺陷 重构
  • 简介: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114条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第115条第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第114条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第114条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第115条第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第114条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传统理论认为,受领给付是债权人的权利,即使发生债权人受领迟延,负迟延责任,也只是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结果,并非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1号中,债权人先后与两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在只能受领其中之一提供的居间服务的情况下,已经造成对另一份居间合同的违反.《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了债权人拒绝受领、迟延受领和不能受领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提存,以终止双方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拒绝受领、迟延受领和不能受领债务人“服务”的情况下,因“服务”与标的“物”不具备类推适用的本质“类似性”,第101条并无适用余地.通过债权人违约责任,能够解决以“服务”为对象的交易中债权人的不履行问题.

  • 标签: 服务 拒绝受领 受领迟延 债权人违约
  • 简介:<正>解读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三千五百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比该法2007年规定的二千元的起征点有所提高。解读二:个人所得税税率

  •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 收入额 经营所得 五百
  • 简介: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课堂是实现学生知识、素质、技能培养的主阵地。以优质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为主线,探索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实习实训课、公共基础课、选修课分类别建设的模式与方法,是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益尝试。

  • 标签: 教学资源 课堂教学质量 课程分类建设 思考与对策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l款第6项是行政给付进入诉讼救济的规范基础,但是因其就给付形态的规定过于模糊,导致当事人救济中获得的判决形式不明。将“不依法给付行为”作动态解释,它可以分为“消极不依法之不给付、少给付行为”、“积极不依法之不给付、少给付行为”以及“不依法之完全给付行为”,相应地分别对应履行判决、撤销判决和确认判决。

  • 标签: 行政给付 不依法 行政诉讼 判决适用
  • 简介:新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社会群众普遍存在维权意识重于守法意识的观念错位现象,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反复举报控告、甚至恶意举报控告等滥用权利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使有限地司法资源被恶意挤占,更影响和制约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服务保障民生功能的正常发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群众维权意识重于守法意识,对司法机关缺乏信任,对反复、恶意举报缺乏有效制约、外部协调机制不健全,辖外事项处理难度大等原因造成。建议采取强化普法宣教,引导民众正确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热线事项协作处理机制,引入社会冲突终结机制等方式加以应对。

  • 标签: 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服务保障民生 举报控告 应对机制
  • 简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债务人滥用旧《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的异议权,我国督促程序长期处于司法闲置状态。新《民事诉讼法》通过第133条第1款和第217条完善了督促程序规定,然而新法实施1年后督促程序现状并没有实质改善。笔者通过对国外督促程序的立法发展进行简单介绍,提出应该从内部与外部两种途径完善我国督促程序:内部完善是对督促程序法律条文的再细化;外部完善是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非讼程序衔接的再顺滑,其中引入非讼事件程序法及其相关理论对完善督促程序更加急迫与必要。

  • 标签: 督促程序 非讼事件 非讼程序 完善
  • 简介:根据WTO争端解决实践,GATT1994第3(4)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应适用"竞争条件标准",重点考察争议措施是否对进口产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条件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体现了WTO自由贸易的基本理念,即将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最基本的手段。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技术法规对市场失灵的矫正功能决定了《TBT协定》第2(1)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不能完全直接沿用"竞争条件标准"。因此,上诉机构确立了"合法规制区分例外标准",即如果技术法规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完全源于合法的规制区分,则该技术法规就没有违反《TBT协定》第2(1)条中的"不低于待遇"要求。这一标准在法律解释层面确认WTO成员方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的正当性的同时,也对其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WTO成员方假借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 标签: 《TBT协定》第2(1)条 不低于待遇 市场失灵 技术法规 合法规制区分例外标准
  • 简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健身器材的管理人,应当对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以保障他人使用器材时的安全。物业公司未尽到该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 灌南县 健身器材 置业
  • 简介:一、董事会决议的性质及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概述董事会决议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司决议之一种,为公司的意思表示,董事会作出决议的行为被拟制为公司的行为。由此。董事会决议一旦有效作出,即被拟制为公司的意思。公司的意思表示虽然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全体股东或全体董事的一致意思表示,更非完全一致的共同行为,但董事会决议亦属私法上法律行为之一种,应是可以确定的事实。

  • 标签: 董事会决议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第49条 效力 意思表示
  • 简介:各地、市、县、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已走过了二十年艰难而光辉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 标签: 司法行政系统 先进集体 人民满意 先进个人 单位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