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全面系统了解《桂林市老年人“三优”服务暂行办法》(市政[2004]1号,以下简称“三优”办法)的施行情况,制定出台与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国老年人优待意见相适应的桂林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桂林市老龄委于2007年4月下发了《关于对〈桂林市老年人“三优”服务暂行办法〉施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县、区的自查和检查组的抽查工作作了安排。2007年8月7日至16日,以市老龄办刘斌主任为组长、王西生副主任为副组长,由市老龄办、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旅游局等老龄委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阳朔、荔浦、恭城、临桂、资源、灌阳、全州、兴安8县和雁山、七星2城区对施行市政[2004]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抽查。从各县区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的情况看,由于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工作比较到位,措施比较有力,“三优”办法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