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受到中东变局波及的中东国家,尽管结构背景大同小异,但各国爆发的社会运动带来的国内影响却截然不同,如突尼斯和埃及发生了较为平和的变革,而利比亚、叙利亚却爆发了内战。社会运动在不同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原因在于抗议者能否形成跨阶层动员以及军队的立场选择。抗议者形成跨阶层动员,是社会运动得以持续并实现规模扩大的前提;在大规模社会运动面前,军队内部是否发生分裂,则决定该国是否爆发内战。就此而言,社会运动演变为内战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形成跨阶层动员,一个是部分军队支持抗议活动或在抗议活动中保持中立。这一分析模式有助于研究者对社会运动是否会演变为内战进行预测。
简介:十年前的“9·11”事件极大地改变了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走向,以“文明冲突论”为外交政策的理论指导,推行“武力反恐”和“民主改造”政策,引发伊斯兰世界反美情绪高涨。美国与伊斯兰世界的矛盾原本是二战后美国主导的世界经济秩序造成南北贫富悬殊的政治经济矛盾,而美国新保守主义却从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出发,过高估计自身力量推行“大中东民主”,使得美在冷战后本有可能进一步巩固中东地位变得影响力大不如前。奥巴马上台后,虽然明确放弃布什时期“文明冲突”理念,努力缓解伊斯兰的反美情绪,但已很难超越中东已有的现实,十年错误路线导致的“外交后遗症”不是“灵巧外交”短期内所能挽救的。
简介: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和埃及穆巴拉克政府的长期盟友,美国对2011年以来埃及变局的应对值得关注。为了对美国应对埃及变局的政策措施、效果及导致相应效果的原因做出逻辑连贯的解释,可以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架构视角进行考察。基于这种考察可以发现,美国政府建构了一种"改革"框架,以此来理解和应对埃及变局。然而,在影响框架产生框架共鸣的六个因素——框架的持续性、经验可信性、架构者的可信性、描述的精确性、框架的集中性、经验可通约性——中,"改革"框架除了持续性以外,在其他五个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美国的"改革"框架无法在受众中产生广泛共鸣。尽管美国在埃及变局中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埃美关系的影响并非决定性的,但由此造成的埃及民众对美国的不信任,已给埃美关系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简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究竟是政治文件还是法律协议,及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是否可以排除《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成为分歧极大的法律争议。菲律宾和仲裁庭均主张《宣言》仅仅是一份政治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不能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中国主张《宣言》关于通过谈判途径解决争端的规定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协议,且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因此菲律宾不可以依据《公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就相关争端提起仲裁。本文认为,《宣言》在争端解决问题上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条约;其是否可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本质上是个法律适用问题,从海洋法角度讲,根据《公约》第281条的规定,《宣言》无法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仅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形成制约;从条约法角度讲,《宣言》与《公约》构成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关于同一事项先后所订条约之适用”问题,相关争端应适用《宣言》提出的谈判和协商途径,据此方可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文章首先从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两个核心法律争议,并杭理菲律宾、中国各自主张以及仲裁庭对此争议的结论。其次论证《宣言》的条约属性。第三,分别从海洋法和条约法两个视角分析《宣言》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排除。
简介:国际安全的实质是共同安全,有赖于国际社会在安全观念和安全战略上的基本共识。由于20世纪纪以来全球国际体系的形成及其文化多样性,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民族主义与大众政治的兴盏、超级强权的出现及其意识形态对立,此种共识或价值基础已相当“稀薄”。在战略文化上,存在着对抗型与合作型的差别;在安全观念上,存在着对国家安全、国际安全或全球安全的不同价值偏重;在安全策略上,存在着霸权、均势与制度等模式的竞争。而避免重大战争、维护国际体系稳定与各国独立生存仍然是国际安全的首要目标;促进经济正义以避免国际经济秩序失衡所衍生的国际国内冲突、应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全球性非传统安全问题,正成为新的难题。在安全相互依赖的时代,国际社会必须重建共识,奉行以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为价值导向的、真正的“国际安全战略”,否则将难以摆脱纯粹自助与竞争型“国家安全战略”所造成的安全困境。
简介:新加坡的国营企业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并由国家经营的工业、农业、金融和商业。新加坡独立27年来,其经济迅猛发展,与国营企业所发挥的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等重要作用密切相关。一、国营企业的现状新加坡的国营企业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控股投资的独资或非独资国营公司及其下属的企业,二是法定机构及其投资的企业。前者主要有淡马锡控股公司、国家发展部控股公司和胜利公司3大公司,以及它们下属的大批国营企业,遍及金融、工商等领域。淡马锡控股公司是政府最大的投资控股公司,于1974年成立。据1991年资料显示,该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