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观察和评价老年肌少症患者进行奥塔戈运动与身体平衡引导训练对改善其下肢平衡能力所发挥的作用。方法:随机选取42例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进行治疗的老年肌少症患者,将患者分为两组,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康复训练指导,指导观察组患者进行奥塔戈运动和身体平衡引导训练,比较干预前后两组Berg平衡能力量表(BBS)评分。结果:两组干预前BBS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BBS评分高于对照组,两组BB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老年肌少症患者进行奥塔戈运动与身体平衡引导训练有助于使其下肢平衡能力获得显著改善,对于降低患者跌倒风险有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布鲁杆菌等感染合并抗髓鞘少突胶质细胞糖蛋白免疫球蛋白G抗体相关疾病(MOGAD)的临床特点及预后。方法报道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2022年4月诊断的1例布鲁杆菌病合并MOGAD患者的临床资料,回顾并总结文献报道的感染合并MOGAD的相关病例。结果本例患者为44岁男性,主要表现为间断发热、食欲不振,后突发双下肢无力、麻木、疼痛伴排尿困难,随后出现右颈部疼痛。磁共振成像示脊柱及脊髓病变。脑脊液及血清髓鞘少突胶质细胞糖蛋白抗体阳性,血培养示布鲁菌属(+)。诊断为布鲁杆菌病合并MOGAD。予以抗布鲁杆菌治疗及激素治疗后,症状好转。回顾感染合并MOGAD的相关文献,共纳入22例患者,感染源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莱姆病螺旋体等,未发现布鲁杆菌感染合并MOGAD的报道。22例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脊髓炎(63.6%,14/22)、视神经炎(40.9%,9/22)、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18.2%,4/22)、多相播散性脑脊髓炎(4.5%,1/22)及脑膜脑炎(4.5%,1/22)。20例患者行磁共振检查,其中存在脊髓病灶者12例(60.0%,12/20)、颅内病灶10例(50.0%,10/20)、视神经病灶6例(30.0%,6/20)。19例患者行脑脊液检查,其中13例(13/19)细胞数增加,10例(10/18)蛋白增加。22例患者行激素治疗,95.5%(21/22)的患者有效,95.5%(21/22)的患者预后良好。结论布鲁杆菌及其他多种病原体感染后均可能合并MOGAD,临床表现相似,激素治疗有效。
简介:[摘要] 目的 探讨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治疗中结合少腹逐瘀汤的应用价值。方法 选取2022年1月-2022年12月我院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患者86例,按随机法将所有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3例。对照组采用少腹逐瘀汤治疗,观察组在其基础上采用针灸治疗。对比两组疼痛评分及中医证候积分。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疼痛评分较对照组低(P<0.05);观察组腹痛、畏寒及腰骶痛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 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治疗应用针灸结合少腹逐瘀汤,可缓解疼痛感,改善中医证候积分。
简介:【摘要】 目的: 调查广州市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现状,并分析其相关影响因素。方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在2018年1月-2019年12月期间广州市胸科医院医一分所门诊确诊的涂阳、培阳肺结核患者300例,将与患者共同居住≥6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患者密切接触者,共选取648例患者密切接触者作为调查对象,调查统计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收集密切接触者一般资料,运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患者筛查的相关因素。结果:本组648例患者密切接触者中有386例参加筛查检查,筛检率为59.57%;单因素分析,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年龄、文化程度、居住地、与患者关系、患者痰检结果、家庭收入、结核病态度和是否知晓免费政策、是否接受过相关健康宣教、是否有相关症状等方面筛查率具有显著差异(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年龄、文化程度、居住地、患者PPD结果、结核病态度、是否知晓免费政策、是否接受过相关健康宣教和是否有相关症状均是影响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的独立性因素。结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不高,与其年龄、文化水平、居住地、对疾病的认知和了解等因素密切相关,临床中应该加强对肺结核的宣传教育,鼓励密切接触者进行早期筛查,积极进行肺结核防控。
简介:摘要:历史核心素养是历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如何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同时,完成核心素养的培育,是当下历史教学的难题。解决“内容多课时少”这一矛盾矛盾,需要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加以关注。
简介:【内容摘要】本文以湘少版五年级下册“Let’s learn from the Internet.”为例,结合“Unit 2 We’re going to do some research.”进行单元教学设计,为该单元的第三课时,是基于英语学习活动观的指导下的小学英语综合实践课的教学实践,阐述了如何从学习理解、应用实践、迁移创新三个层次的英语学习活动,培养学生写作、研究、实践和创新能力。
简介:摘要:现如今,人才越来越稀缺,行业与行业之间内卷也越来越严重,用人单位也必须以更好的条件,来争取到更多的人才,以期获得更大的行业竞争力,其中一个最为吸引人才的条件即落户协议,并在协议内约定如果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服务期限履行,加以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协议往往是用人单位为了竞争人才而与人才基于意思表示一致、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但往往出现人才“耍”用人单位,出现达成目的就“闪辞”,这与用人单位的期待大相径庭,基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措施引起了学界和司法实践的广泛讨论。本文将以一件案例为基点,讨论此种问题发生后,双方的目的、双方的主要争议,以法院的裁判观点为引,以期解决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