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基本构成通常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般来自企业内部,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业务背景;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则更多地代表股东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独立的意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得到了增强。许多国有企业董事会建立了完善的决策支持体系,包括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财务审计等方面,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同时,董事会还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和透明化,加强与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提升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国有企业董事会通常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要事项、制定公司战略等方式来履行其职责。同时,董事会内部还建立有相应的决策支持机构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董事会作为国有企业的核心决策机构,其规范运作对于提升国有企业整体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针对子公司董事会设置是否仅为满足法律要求的争论,以在集团总部任职并担任子公司的董事比例、股权激励衡量子公司董事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利用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董事的集团身份有利于子公司技术创新;董事会成员持股与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持有股权董事与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相互补充,协同提高了子公司的创新竞争能力。进一步分析发现,子公司董事会是通过研发投入的中介效用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其中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通过提高研发投入促进了创新绩效,股权激励通过倒U型影响研发投入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究结果证实了子公司董事会对创新的作用,为集团公司进行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提供了建议,有助于后续子公司董事会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