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证据标准的统一和庭审实质化来加强审判机关在诉讼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也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又因检察机关对审判监督只具有程序启动权,审判机关维稳需求等各种因素导致实践中存在抗诉难问题。检察机关的抗诉权和审判机关的审判独立之间存在矛盾的关系,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更强调法院的独立审判权。通过构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二元博弈模型,可以发现检察机关因抗诉管理成本过高已与审判机关产生妥协式的"配合"。本文通过建立庭审程序监督体系、完善抗诉权分置和博弈策略的选择,建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相配套的审判监督制度。
简介: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提出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这里作为检察监督对象的“行政强制措施”,不能仅限于行政强制法的范围,而应该更为宽泛,不仅包括适用于行政强制法的,还应该包括一些特殊情形以及与行政强制措施较为相似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等。对于不同类型的行政强制措施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各异的检察监督方式.以完善的制度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