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已有较多作者对律师高效、全面、可靠地进行内部调查的方法进行了探究。〔1〕然而,本文尝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聚焦律师在调查潜在的国际白领犯罪活动中所遇到的挑战。本文第一部分将考察在选择律师进行海外内部调查时所遇到的挑战,同时将特别考虑适用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和工作成果保护制度的国际标准;第二部分将讨论不同国家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影响,并分析在这些国家的司法环境中尝试进行美国式内部调查所带来的挑战;第三部分将考察国际内部调查中律师与(被调查公司)雇员的相互关系,及遵守世界各国千差万别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应程序时所面临的挑战;最后一部分将讨论以政府为主体开展的多国调查存在的问题。本文将特别探讨如何披露调查结果,以及在国际执行环境下参与结案谈判所遇到的困难。
简介:英国《2006年诈骗罪法案》明文规定诈骗罪成为一独立罪名,该诈骗罪饱含过度犯罪化问题,是英美过度犯罪化严峻问题的一个典型缩影。其主要具体表现是基础概念模糊不清;将日常不诚实行为予以犯罪化;法条相互重叠严重;诈骗罪变成无被害人犯罪等。针对该严峻问题,英国现有三种应对之道,分属司法解释限制诈骗罪适用范围、陪审团凭良心直觉出罪和检察机关自我约束其裁量权。但在过度犯罪化全球时代的立法背景下,英国诈骗罪过度犯罪化问题使我们得知:立法机关故意制定出过度宽泛的刑法规范,而实体刑法解释理论对诈骗罪过度犯罪化问题的解决捉襟见肘。过度犯罪化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立法机关利用立法学原理进行刑法立法规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