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方向。而公司制则是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大中型国有企业,下同。)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经颁布,根据公司法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如何根据公司法将国有企业改造为公司制,这是世界上无任何成功经验可循、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它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等一系列重大的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探讨和试验,并制定出一系列可行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才能进行。下面笔者就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