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作了规定。首长出庭彰显公权力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序、谦抑和文明。首长出庭制度本意是首长出庭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然而法律条文出现了“应当出庭”还可以“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加之法律规定的不具体,造成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非常普遍。另外,“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委托主体又是谁?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不力,再好的制度也会失去它应有的价值。本文从法律条文规定和司法实践阐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运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议。
简介:摘要我们经常听说的积分,比如银行信用卡、商场、专卖店消费获得积分,企业将优惠打折、兑换礼品、举办特色客户活动等与用户积分挂钩,让客户获得额外利益、心理认可优越感,从而稳定客户群体或吸引新客户,这是利用积分制对客户的管理。深圳、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实施积分制落户,以天津为例,积分制落户设置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社保、住房、职业、奖项荣誉、工作年限、守法诚信等12项积分指标,积分达到规定的积分数量,就可以办理落户。明确的积分指标,让外来务工人员能看到希望,并按照积分指标的方向去努力,并期待有一天梦想会照进现实!积分制落户的优点在于它的公开透明、相对公平,大家为了获得落户资格会自觉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努力做出工作业绩,从而提高整个城市的居民素质,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