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烈士碑亭既非重大革命纪念址,也不是重要革命史迹,而是广泛存在、极为普遍的一般性革命纪念址。它们是自解放初期至七十年代这段时间内,为纪念在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中牺牲的革命烈士而陆续建立的。这些纪念址分布于全国各地,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它们有的单碑独立,有的配以烈士墓和纪念亭,有的为砖水泥结构,有的为木瓦结构,并饰有雕刻精美的和平鸽、红太阳等图案,建筑庄重、威严挺拔。但在几十年后的今天,相当一部分烈士碑亭已变得面目全非,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残垣断壁、颓败荒凉的景象。比如,在河北省某地有一处由烈士公墓、烈士纪念坊和纪念亭(碑)组成的革命纪念址,砖砌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对馆藏文物的“档案”建立有更为具体的规定。因此,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档案”建立工作,是馆藏文物保护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而“档案”的类别和形式又是十分重要的载体,其中纸质档案在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