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精神利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现已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也已经对人们的精神利益进行了保护,这集中表现为对精神损害的法律救济。然而,就我国《国家赔偿法》而言,虽然第35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的救济方式,但是,在具体救济方式的适用规则方面却规定得不尽合理.因此,有必要在对精神损害内涵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精神损害适用恰当的救济方式,以期真正地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失.
简介:本文试图从古代神话、巫术、文学、气功,甚至邪教的发展,梳理出我们寻找的轨迹,因为无论哪种寻找,都是面对现实的.今天,当我们面对现代文明的种种挑战时,就显得这种寻找尤其迫切和必要.在假气功、邪教、以及伪科学不断出现,并且迷惑我们的时候,我们感到寻找的意义特别重要,所以,我们必须担当起这个使命,进行这项艰苦的工作.
简介:市场混淆行为中“购买者”问题的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和实践活动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忽视市场混淆行为中“购买者”问题的原因出发,探讨了认定市场混淆行为时如何理解和把握“购买者”误认的问题,并从“购买者”的角度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该条具体的修改建议。
简介:当事人恒定与诉讼承担两者各有其优缺,如何找到两者的平衡,考量的是制度设计者的智慧。我国在2015年的《民事诉讼法解释》中明确地规定了当事人恒定与诉讼承担,但从比较法的角度以及实务中的操作来看,该规定的正确、统一适用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当事人恒定,第三人参诉,变更当事人,诉讼承担后与249、250条四款几成对应,从解释论的角度出发协调完善两者显得尤为必要。
简介:《行政处罚法》第42条中“等”字究竟为“等内等”还是“等外等”,学界和实践中都有着相异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答复和第6号指导性案例,两者都明确“等”字为不完全列举,即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不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三种,“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也应纳入听证程序。然而,对于答复和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其是否只辐射于司法系统内部,对行政执法实践是否也有参考意义,可否作为其执法的依据?实践中很多规章的理解与指导性案例精神相违背,从规范行政意义言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也急需明确。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救济方式之适用探究——基于《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分析
另一种语言另一条道路--从神话、巫术、文学以及气功和宗教看我们的探索
论市场混淆行为中的“购买者”问题——兼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修改
从解释论的角度理解当事人恒定与诉讼承担――基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9,250条的综合考察
最高法答复及指导性案例对行政执法实践效力初探——基于对《行政处罚法》第42条“等”字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