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建设有机衔接,对促进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用,是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放活林地经营权是其核心要义。林地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流转合同依法利用林地林木并获得相应收益,经承包农户同意,可以依法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并依照流转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再流转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权利须经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并向农民集体(发包方)书面备案。鼓励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林权流转合同鉴证制度,依当事人自愿申请但不强迫的原则进行合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探索作为经营权人实现林权抵押、评优示范、享受财政补助、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依据,平等保护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管理,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颇,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额。消费税额、营业税额、所得税额等,下同)的一种征收方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
简介:1999年,蚌埠市国税局涉外税务分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推行纳税申报评税制度,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严格税收管理,狠抓纳税申报率和按期入库率,大力清理企业欠税,有力地促进了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截止9月20日,该局共组织收入214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6%,提前一百多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为确保全年涉外税收任务的完成,从年初开始,该局就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根主线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税源调查,摸清税源结构,排出重点税源,合理安排税收计划,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从而掌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强化执法刚性,硬化执法手段,他们积极贯彻以票管税的思想,严格执行涉外税收政策,该给予优惠政策的坚决落实到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