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完善企业集团组织机构企业集团要进行财务集中控制,首先必须有组织机构上的保证。可行的办法是在集团董事会下分设各类委员会,如战略发展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采取兼职制度,吸收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担任委员,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将一部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权下放到各类委员会做出决策。这样,在保证集团总部权威的同时,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之间就保持了有效的信息沟通,通过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意见反馈可使集团总部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而且,、由于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人本身参与了决策过程,有效保证了集团总部的决策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中的贯彻和落实,以实现集团的财务集中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