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本文简称“凉山州”)地处四川西南部,与云南省毗邻,是境外“金三角”毒品由云南输入内地“四川通道”的第二道关卡。经过上世纪50年代的禁烟、肃毒运动,毒品已基本禁绝。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凉山州再次被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毒品输入内地的中转站和集散地。1999年该地区被全国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确定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的13个地区之一,禁毒任务十分艰巨。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17件7492人,其中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2098人,毒品犯罪案件占33.3%。因此,研究该地区毒品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控制对策尤为重要。
简介:“强制采样”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并无明确规定,立法只规定了“人身检查”制度,然而违背当事人意愿提取人身检材的现象在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实证考查发现:立法的相对滞后造成了强制采样的权力运作不当,执法人员对采样的适用程序和做法不一。通过比较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及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相关制度在分类、程序与做法、发动要件等方面的差异,发现我国强制采样处分分类笼统、启动条件宽泛、审批环节阀如,强制采样所获之鉴定意见却普遍被采纳。我国强制采样之完善必须实现“发现真实”和“人权保障”的价值平衡,实现强制采样行为的必要控制,实现“鉴定客体化”向“鉴定主体化”的地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