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眼外伤后视功能障碍的准确评定是法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的难点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是我国现行伤残评定标准中较为全面、系统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分级的标准,对于其他伤残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着深远的影响。该标准中针对视功能障碍的分级条款数目众多,在评残实践中实施和应用的难度较大。为了准确反映视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在使用标准中关于视功能障碍的条款时,需要紧密结合标准总则与规范性目录中的相应规定,方能准确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中执行和理解困难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并在比较国内外其他标准中相应功能障碍评定方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该标准相应内容的建议。
简介:法律的核心功能是维护社会规范性期望的稳定,法律通过“深度不学习”的方式成功化约了社会复杂性。而在人工智能为代表的认知性技术兴起之后,学习能力的急速提高将深刻改变传统法律的特征,法律的计算化和社会科学转向是其典型表现。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模拟仿真等技术应用正在持续改变法律的功能形态,催生出“小法律”“实验法”等新型学习性法律。从法律不学习到机器学习,将在法律空间、法律时间、财产形态、信用机制、法律自由、法律正义等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效应。根本性的挑战在于法律功能独特性的丧失。法律不学习被机器学习取代,规范性期望被认知性期望取代,法律被代码/算法取代,这也就是法律“死亡”的前景。
简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公共安全作为11个“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之一。近日,司法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通知,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这一旨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与当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的规划,将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插上一双科技的翅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牵头主持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司法鉴定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基于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突出问题而提出的。该项目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项目提出的关键技术均是当前我国司法鉴定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核心共性问题,也是全球范围内的科学前沿问题;二是本项目搭建的科研团队联合了国内最顶级的科技人才和科研资源,充分代表了中国司法鉴定的最高水平;三是本项目采用的研究方法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四是本项目成果形成的多项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将通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全国司法鉴定人教育基地、全国司法鉴定标准化研制基地、全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基地等多个平台进行技术示范和转化推广,将有效提升我国司法鉴定的科技水平,显著提高我国司法鉴定机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鉴定能力和服务能力。本刊就项目下设的7个课题的研究进展分别进行综述,以期引发业内同行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专门探讨,集中智慧、凝聚共识,共同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工作水平。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例指导"由原来仅为司法机关的司法改革举措上升为执政党"支持司法"的指导方针。在该制度的名称争议上,我国不应该采用"判例法"称呼,而应该坚持"案例指导制度";在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上,案例指导制度对原有审判制度具有补充性和辅助性;在内涵的界定上,之所以出现"指导性案例"的所谓广义和狭义问题,在客观上,这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发布体系混乱有关;在其科学定位上,指导性案例对后案所起的作用是裁判理由的说明,而且应该可以被后案作为裁判理由援引,但不能是后案判决的直接依据;在该制度的运行良好的判断标准上,应该是以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在后案审判中被实际援引为标志;该制度局限性主要是参照效力不强;在该制度适用技术问题上,其具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其不仅有助于法官抵制外来干涉的很好的武器。而且,从长远来讲,形成一种中国式的案例审判方式,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