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宪法研究的重要方法,规范宪法迄今在我国已获得相当发展,但由于缺乏违宪审查制度的配合,我国的规范宪法成果目前只能停留于思想启蒙和学者自道。而规范宪法的僵局同样映射出宪法实施的僵局。如何在制度阙如的背景下克服宪法实施的困境,便成为规范宪法学者必须面对的难题。源自德国的部门宪法对此提供了重大启发。德国法对于部门宪法的研究主要在于借由"宪法分则"的确立,发挥宪法规范对于各个社会功能领域的辐射和渗透作用,但对于我国而言,部门宪法的引入或许能够为无法与制度实践衔接的宪法释义学提供试炼的场域,并最终反向促进宪法基本权释义学的提升,以及宪法的现实落实。
简介:物权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物权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物权公示原则和隐私权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权保护属于基本法,而物权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物权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权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物权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简介:预算法定的内涵可以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加以认知。形式意义的预算法定强调支出必须且只能在预算规定范围内进行;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强调拓宽预算事前授权的范围,同时将规制重心从预算执行者具体支配资金的行为转移至预算资金使用的重大变动、预算执行过程以及影响预算执行的外部因素上。在预算法的制度框架之下,形式意义的预算法定面临失灵的困境,预算对支出失去约束效力。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有助于使预算效力重新得以实现。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当以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为方向,扩大预算授权范围,确立预算变更的多元可控机制,规定绩效预算的基本框架,制定宏观总额控制规则。
简介:"一国两制"的崇高理想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已经成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伟大实践。基于"两制"的需要,香港基本法规定在国防、外交和其他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以外的广阔空间,香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制度。在民商法领域,如合同法、侵权法、时效制度等,两法域之间因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传统分野而存在诸多差异。香港回归将近三年,"一国"的情怀使两地民众乐于频繁且多方位接触。但私法上的冲突却阻碍了民众(包括商人和普通居民)的交往甚至影响了两地经济的互动。面对这种种冲突,也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我们所要作的首先应当是冷静地沟通两地的冲突法规范,科学地确定准据法;同时我们还要客观地、符合法律原理并有利于两地人民利益地确定管辖法院;当然,更重要的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工作,应当是细致地研究两法域私法冲突的背景,理智地寻求沟通两法域私法实体规范的途径。
简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良性发展一直是国家权力纵向配置研究的关键问题。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间的关系作为一种新型的央地关系,其既反映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般状况,又因其特有的民族性因素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央地关系。文章从两者之间关系的历史演进入手,进而对其关系间存在的问题进行拆解,最后得出协调两者关系路径。
简介:"Aereo案"是长期困扰美国版权司法界的一大难题,新技术环境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传输条款是解决本案的关键。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对此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遵循"Cablevison案"所确立的传统规则而承认了Aereo公司行为的正当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通过首次确立"类似有线电视系统"标准将Aereo公司的行为纳入"公开表演权"的规制范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判决的认定,但并不违背"基于意志"的行为规则,而且也符合技术发展的特点和现行法律的解释方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