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法新增设的职业禁止措施不同于以往的刑罚或相关的行政处罚,是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的职业自由限制措施,实质上属于刑法层面的保安处分,可以有效预防行为人再次实施职业犯罪。法官在适用职业禁止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以及关联性原则,以保障罪犯人权,避免滥用之嫌疑。
简介:招投标中职务犯罪存在如下特点:操纵标的、"班子会"定标、评标形式化。究其原因有二:一是"隐形"权力干扰;二是招投标制度问题。在招投标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无疑是"防患于未然"的必然之举。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具有特殊性,因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首先要健全权力责任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权力追责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采用纪检、监察、检察等多部门联席会的形式,针对具体情况追究领导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刑事责任;其次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监督介入,确保程序公正公平。
简介:
简介:从2000年起到现在,我国国企改制工作不断加快,随着国企改制后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一些国企改制过程中或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的职务犯罪便成了高发区。本文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旨在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简介:阜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对发生在全县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现状、特点、原因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简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强调打击腐败犯罪的同时,更强调对腐败犯罪实施综合预防战略。《公约》设立专章,对预防腐败措施作了系统的规定。目前,我国尚无预防腐败措施方面的中央级专门立法,但是,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都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立法。以《公约》为参照,借鉴国际经验,检视我国地方立法中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浅析《刑法修正案(九)》中职业禁止的规定
招投标活动中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实务探析
股份制公司中职务犯罪行为性质的法律思考
国企改制过程中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粮食直补等资金发放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
对我国地方立法中职务犯罪预防措施的评价——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