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可缺少的渠道,它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道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政协如何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积极拓宽领域,民主评议活动不失为一种新做法。就此谈几点看法。一、民主评议活动是民主监督的一个形式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实现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一种体现。政协的民主监督既不同于法律和行政监督,又不同于公民个人行使的群众监督,它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的监督活动,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民主评议是把监督机制引入政协工作的一种探索,便于发现问题,能够提出好建议,也易于被接受。二、民主评议活动取得了效果
简介:我国雾霾的根治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出现的协同治理理论可以用于指导雾霾治理中多元主体的行动策略分析。社会组织是协同治霾的多元主体之一。现阶段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行动包括推动信息公开提质、调研协助环境监管、提供治霾技术支持、培育环保社会资本等。这些行动为治霾持续成为公共议题推波助澜,并有效推动雾霾问题从公共议题成为政策议题。决定并影响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行动者主体三个方面。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制度与政策空间、完善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法律规章、增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将有助于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