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基本法律制度,从确立以来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始终居于重要的地位,民商法的完善与否密切影响着我国法律体系是否完备。民商法的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百姓的政治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民商法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故而加强民商法的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成为了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当务之急。文章在分析目前我国民商法先进性和局限性的前提下,探讨民商法在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思考该如何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对进一步建设健全的民商法体系提出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备我国的法律体系,造福百姓生活,使得民商事活动更加规范化。
简介: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竞争力的体现。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和目标。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出它独特的价值,而且发挥着其他主体难以替代的作用,这已经被各地各类非营利组织参与实践所充分证明。但目前就整体而言,非营利组织参与的渠道尚不畅通,制度环境依然存在障碍。如何通过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拓展其参与的渠道和途径,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对上海非营利文化组织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革和创新我国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治文化向引领文化的转变,逐步走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以提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简介:对涉罪未成年人尤其是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归正后的青少年如何综合治理的问题,一直是刑事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既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契合,也是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阳光驿站”是W市法院参与实施的一种全新社会帮教模式,该模式在个案的实施过程中收效良好,但由于受制于各方面因素,该帮教模式也存在着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可依、各部门关系不好协调、帮教人员选任困难以及帮教覆盖率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想建立长效、稳定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除了各地自发性的司法实践为这项工作提供推力外,制度性的构建才是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的根本出路。
简介: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曾是我国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矫治制度之一。劳动教养制度自施行以来,教育挽救了一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未成年人,对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劳动教养制度因缺乏法律依据以及程序设置的缺陷而备受质疑与批评,社会各界要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自此,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原拟替代劳动教养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经过多年讨论,终因分歧太大而遭遇"难产",甚至有学者认为《违法行为矫治法》1不会启动。在此情况下,本文对如何处置原来通过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惩戒和矫治的违法未成年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