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完善企业法人责任制,健全企业投资经营机制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投资责任问题。建立投资法人责任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确立市场中自主投资、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主体,使企业从国家计划的执行者成为市场资源的配置者,真正成为完全的投资主体。1、按照《公司法》要求,企业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领导体制。要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形成责任约束,从根本上说,必须解决产权虚置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督导功能丧失的问题。这构成了投资改革的基础。真正做到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总经理的班子是具体执行机构。2、建立企业投资的责任风险约束机制。必须明确确界定企业在投资体制中的职责范围。企业作为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体,享有完全的投资自主权。对项目立项、筹资、建设、经营负全部责任,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有人负责。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自主决定其所投资的任何项目的立项和开工。企业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有权向国内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投资,也可向境外投资或在境外办企业。按照“谁决策、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权、责、利一致原则,签定责任合同并规定奖惩办法触及个人利益。对所有的经营...
简介:一、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对适应于该准则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投资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转回做出了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存货的减值不包括在内,存货减值适应于《存货》准则。《存货》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新准则允许存货减值的转回,但不允许固定资产减值的转回。而旧准则没有资产减值的专门规定,每项资产的减值分散在各个相关资产准则内,但都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