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古代,自先秦以降就一直有绘制历史画的传统。《楚辞·天问》中保留有关于历史画的记述。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和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中记述了从六朝至唐宋时画家所绘历史题材的画作,并且还阐明绘历史画时必须遵守真实性的创作原则。流传至今的中国古代绘画中,保存有不少历代画家所绘历史题材的画作。同时也保存有不少各代画家创作的描绘当时人物或社会凤物、习俗的作品,流传至今也可列入历史画的范畴。在西方世界,历史上也都有绘制历史画的传统。现存的西方历史画同样包括两类内容,一类是画家创作的历史题材的绘画;另一类是不同时期画家所描绘当时社会生活的绘画,流传至今,也属历史画的范畴。在近代中国,画家在学习西画的基础上,也进行了画历史画的新尝试。新中国建立后,历史画出现了新的热潮。历史画创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就是两点:第一要重视历史的真实性,第二是作品的艺术性,相辅相成,缺—不可。
简介: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了罪刑法定原则,其具体内容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在其中明确规定了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量刑的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对于各种犯罪如何处罚应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同时,还取消了类推制度,重申了在溯及力上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分则中罪名的规定也相当详备,增到413个罪名(“高法”解释);在具体犯罪的罪状和处罚上,叙明罪状的大量运用和法定刑不同档次的设计,为司法实践增强了可操作性。这些都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提供了细致的法律标准。但是经过实践,一些缺陷由隐至显,罪刑法定原则受到了司法实践的严重挑战,法典的某些方面亟需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泊来品,是否能够很好的与中国的刑事政策相容,仍是很有难度的工作,目前我国罪刑法定原则是适用仍存在很多问题,如何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罪刑法定使我国刑事法制再向前迈进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