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告人供述证据因其直接证据的属性以及丰富的证据线索而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现行的司法体制和诉讼结构下,被告人供述证据的非法获得与使用滋生了严重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新《刑事诉讼法》仍旧立足原有司法体制土壤的孤立技术革新难以形成制度群的互补共生效应,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本身逻辑的严谨,技术的精巧,更需要与之配套的外部环境,非法供述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运行必然依赖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规则体系,讯问制度的规范化、透明化建构,辩护律师在场制度,法庭质证规则的直接言词表现,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等,使之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形成一种共生效应,以此推动相关规则的落实运行。
简介:摘要本文从三个部分对情势变更的性质,构成要件,立法思考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是情势变更的性质,本文是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是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这一部分主要是对国内情势变更要件通说进行了反思;第三部分是情势变更的立法思考,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情势变更的立法现况和立法建议进行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