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噪声源于拉丁语单词,意思是“不想要的声音”“大声、不愉快或意外的声音”。噪声污染不仅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很大,而且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对道路沿线的小城镇也有影响。即使在发达国家,噪声也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但不为人所注意的污染形式。道路交通、喷气式飞机、垃圾车、建筑设备、制造工艺和割草机是这些有害声音的主要来源。暴露在85~90dB的连续噪声中,尤其是工作在工业环境中,可导致渐进性听力丧失,并伴有听力敏感度阈值增加听力受损。噪声污染的法律定义也有一个发展过程,2022年6月修改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事实上,“防治法”修改之前已经发现一些噪声产生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施工部门必须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报告、信访、通报管理平台共收到44.1万多个公共通报,其中噪声干扰问题占41.2%,居各种环境污染因素的第二位,并且在全国的噪声污染中,社会的噪声污染投诉的通报数量最多。
简介:在简要回顾工业化进程几个重要阶段的基础上,阐述了新中国工业化进程开始起步到1979年达到初级阶段的历程;论述了1979—2009年我国从农业经济大国向工业经济大国的转变,完成了从工业化初期到后工业化以及信息化时代的过渡。重点分析了工业化初级阶段以及改革开放以来3个重要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态势:第1个阶段为1979—1990年,是"工业复兴、事故上升"阶段;第2个阶段为1991—2000年,是"经济快速发展,事故居高不下"阶段;第3个阶段为2001—2009年,是"进入法制轨道,事故稳中有降"阶段。最后提出建议,如加强安全法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及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0]23号文件提出的9个方面32项工作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